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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*实现全达标

作者:     发布日期: 2021-06-02     二维码分享

  中新网杭州6月1日电(钱晨菲)6月1日,浙江发布《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,浙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,该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*实现全达标。

  公报介绍,浙江去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94.6%,比上年上升3.2个百分点,无劣五类断面。该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,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断面占97.9%,比上年上升4.1个百分点。浙江全省9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*。

  在空气环境质量方面,浙江在中国重点区域内保持*。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(AQI)优良天数比率为93.3%;PM2.5年均浓度为25微克/立方米,比上年下降19.4%。浙江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,该省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*实现全达标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浙江去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大幅提升。一、二类海水面积占比43.4%,三类海水面积占比13.4%,四类海水面积占比14.4%,劣四类海水面积占比28.8%。与上年相比,一、二类海水面积占比上升11.4个百分点,优良率达到历史*好水平。

  此外,该省环境秩序稳中向好,率先出台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,出台《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,重奖举报*高金额达50万元,已发出单笔*高奖金30万元,共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07件,罚款6.37亿元,五个配套办法案件1293件,其中行政拘留210件、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95件。(完)

【编辑:张燕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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